李义松

发布时间: 2016-07-10

李义松,男,1963年出生。法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河海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兼任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学院专家,江苏省委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江苏省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江苏省环境应急专家,连云港市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泰州市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专家等。主要从事法社会学、环境资源法等领域的研究。

主要代表作《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生成研究——以近年几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为例展开》,《中国软科学》2011年第4;《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推进研究——基于能动司法理念》,《江海学刊》2011年第1;《环境公益诉讼的环保逻辑与法律逻辑》,《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1;《检察机关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定位》,《兰州学刊2015年第1期;《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原告胜诉奖励机制》,《西部法学评论2015年第1/人大复印《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5年第6全文转载;《论排污权的定位及法律性质》,《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我国跨界调水法律问题初探——从东阳义乌“水交易”案切入》,《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4年第1/人大复印《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14年第7全文转载等。

主要研究课题独立承担和主持“环境公益诉讼基本理论与前沿问题研究”、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立法研究”、“《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立法研究”、“《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执行情况评估研究”、“南京市‘十三五’环保法规和政策专题研究”、“《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送审稿)》起草”等国家、省部级、政府招标或委托课题二十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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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要求:(1)优先考虑以下学生:具有社会学、法学、政治学专业背景,或资源生态环境类、水利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专业学生;(2)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能力;(3)踏实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