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梅苹教授讲座:司法社会工作实践研究

发布时间: 2023-01-05

2022121419:00,河海社会学论坛第一百七十一期于腾讯会议线上如期举行。本期论坛有幸邀请到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MSW教育中心费梅苹教授作题为司法社会工作实践研究以上海为例的讲座。讲座由河海大学王毅杰教授主持,众多高校师生积极参与。讲座正式开始前,王毅杰教授介绍了本次讲座的大致内容,并对费教授与各位师生的到来表示欢迎。

讲座伊始,费教授讲述了其本人与司法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结缘。2002年,费教授以社区矫正为起点参与到上海市社会组织组建中,而后逐渐开展司法社会工作实践研究,至今已20年。接着,费教授正式开始了本次讲座,共三部分。
   
第一部分,司法社会工作实践的法律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的颁布,让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机构,社会组织的参与具有了合法性,也为从事司法社会工作教育研究人员提供了法律依据。《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对禁毒社会工作、禁毒社会工作者作出了明确定义,规定了禁毒社会工作者在吸戒毒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明确了禁毒社会工作者提供戒毒康复服务、开展帮扶服务、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有关禁毒管理等事务。

第二部分,以上海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为例,作司法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及案例分享。费教授将上海市在司法社会工作实践中的减少和预防犯罪体系分为三部分,分别是禁毒社会工作、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上海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其中,费教授主要介绍了以被责令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为服务对象的禁毒社会工作。接下来,费教授详细介绍了上海社区戒毒康复社会工作服务中的同伴教育发展。2004年到2007年处于探索期,建立了女子戒毒沙龙、同伴自助小组;2007年到2012年处于培育期,开展同伴教育辅导计划;2012年至今,处于发展期,形成上海同伴教育服务模式。这一过程中,服务理念由同伴抱团取暖转为自助、互助,助社会;服务形式由同伴沙龙变为同伴辅导员培养同伴就业辅导场所与社区联动等不同主题、人群、场域、地域的多元化的同伴教育服务;工作方法由举办主题性活动变为以社会学习理论为依据,以小组工作方法为主,综合运用个案和社区工作方法。其中,协同式行动研究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接着,费教授对协同式行动研究四个阶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介绍了研究发现:一是生命意义的重构;二是实现意义建构的同伴教育辅导服务;三是生命意义重构能有效实现吸毒人员社会康复。

第三部分是司法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思考。费教授提出,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应该在实务问题解决之中促进服务人员和提供服务人员的能力提升,并有效促进知识生产。

讲座的结尾,参会师生就各自问题向费教授踊跃提问,费教授逐一进行了耐心解答。最后,王毅杰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本次讲座在愉悦的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