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0日下午,“河海社会学论坛(第八十七期)”在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厚学楼909室成功举行。本次论坛荣幸地邀请到了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李里峰教授做题为“历史社会学的学科边界与理论自觉”的主题讲座。本次论坛由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毅杰教授主持,众多师生参加。
首先,李里峰教授结合自身交叉学科的背景与从教经验,以生动活泼的口吻切入主题,探讨并指出了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同时,也要重视回归本学科的优势与特色。李教授从两本书说起,哈佛大学斯考切波教授的《历史社会学的视野与方法》,一本关于历史社会学的理论、方法与视角的著作,一个有趣的现象:除导论性和展望性章节外共讨论了九位学者,其中只有艾森斯塔特、本迪克斯、蒂利、沃勒斯坦 、摩5人是社会学家,另外4人中,波兰尼是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家,布洛赫、安德森、汤普森则无疑属于历史学家阵营(尽管安德森同时拥有历史学和社会学教职)。史密斯1991年出版的另一部总结性著作《历史社会学的兴起》,列出了历史社会学“第二次浪潮”的18位代表性人物,其中包括13位社会学家——帕森斯、斯梅尔塞、艾森斯塔特、本迪克斯、斯考切波、李普塞特、摩尔、沃勒斯坦、马歇尔、朗西曼、吉登斯、曼、艾利亚斯;4位历史学家——汤普森、安德森、布洛赫、布罗代尔;以及1位“社会学家兼历史学家”——蒂利。这些历史学家都对历史社会学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如果不讨论他们的理论视野和史学实践,对历史社会学的学术梳理肯定是不完整的。
2003年出版的《历史社会学手册》是当前最好的历史社会学工具书,将20世纪中叶以后的历史社会学区分为两个发展脉络,一个是作为社会学的分支首先在美国出现的,它是现代化理论的产物,旨在分析现代性的起源和转变,体现为宏大理论、比较分析和对解释的强调,并将历史学著述用来服务于社会学目标,代表人物为蒂利、斯考切波、曼、沃勒斯坦等;另一个则保留了更多历史学的特色,深受英国影响,呈现为更具经验性、更与过去相连接的形式,也更具有阐释色彩,代表人物为汤普森、霍布斯鲍姆等。李教授指出这里提到的两种研究路径,显然正代表了通常所说的历史社会学与社会史之间的分野。在此,李里峰教授特别提到了蒂利,蒂利是一位十分高产而又影响深远的社会学家(曾发表过数十部著作和数百篇文章),尤以对民族国家形成、社会运动、暴力政治等问题的历史比较分析享誉学界。可他的成名之作,却是探讨1793年法国旺代叛乱、具有十足历史学味道的《旺代》一书。该书利用丰富的档案资料,兼用历史叙述和统计分析,揭示了18世纪后期法国城市化进程对旺代地区社会结构的影响,进而指出旺代叛乱事实上是大革命以来一系列社会矛盾冲突的延续和爆发。尽管书名叫作“社会学分析”,全书读来却更像是一部精彩纷呈的史学著作。不妨说,这本书的问题意识是社会学的,研究和写作的方式则是偏向历史学的。由此引入讲座的中心议题:历史社会学的学科边界与理论自觉。
其次,李里峰教授以比较的方法,从模式与规律、比较分析与资料使用三个维度对历史社会学与社会史进行了对比,回答了“何谓社会”与“何谓历史”的问题。
历史社会学与社会史之差异,首先体现为共相与殊相的分野。李教授非常赞同社会学家古尔维奇的观点:历史学和社会学都有总体化的抱负,但历史学家关注个别的东西,社会学家则关注典型的东西;二者都关注时间,但历史学家强调连续性,社会学家则强调非连续性。社会史并不反对模式和规律,相反,社会史的先驱恰恰是为了“把历史研究转变为一门严谨的科学,一门依赖于经验研究和分析方法的科学”,才逐渐发展出了这种新的史学类型。汤普森提出的前工业时期英国的“道德经济”概念,霍氏研究早期社会抗争时提出的“社会性盗匪”概念,都是借助概念化、模式化使历史解释得到深化。但是很显然,这些概念或模式是建立在对过去社会的深入理解甚至体验之上的,其主要目的在于更准确地描述处于某时空中的某社会的某方面特征。或者说,社会史家提出的概念、建构的模式是具有显著历史性(特定时期)、差异性(特定社会)、有限性(特定目标)的概念和模式,而并不指望将其扩展到对其他时空、其他社会、其他方面的解释。对规律和模式的偏好,是几乎所有历史社会学著作的显著特征。而艾森斯塔特在《帝国的政治体系》一书的前言中,对此做了非常直白的说明。他写道,该书旨在“运用社会学的概念,通过对一种特殊类型的政治体系的比较分析,来对历史社会进行解析”。史密斯则说,历史社会学的精髓在于它是“理性的、批判的和富于想象力的”,追寻“社会自身得以变化与延续的各种机制”以及“深层社会结构”
既然历史社会学家的主旨不在于对历史本身的探究,而是要借助历史分析揭示现代社会及其各种特质的起源和形成机制,于是历史社会学具有了一种“内在对比性”,在方法论的意义上,比较便成了历史社会学的灵魂,甚至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将历史社会学等同为“比较历史分析”。社会史家当然也会采用比较的方法,但比较在其研究中的目的和意义却大不相同,社会史家更加注重理解性比较,更好地理解其他不同的社会,它们的独特性、特有的制度、心态和结构中的逻辑性。
社会史和历史社会学在研究方法上的差异,又和他们搜集、使用、解读历史资料的方式密切相关。历史学家要再现特定时间和空间中发生的特定事实,必须竭尽全力去搜求各种类型的第一手资料,所用资料的数量和种类往往是和一部史著的价值成正比的(当然这不是唯一重要的因素)。相比之下,很少有历史社会学家能够全部或者主要使用第一手资料来探讨自己所选择的案例,实际上,绝大多数历史社会学研究都是借助二手研究文献完成的。
再次,李里峰教授通过蒂利等人的研究指出:对于历史社会学家来说,社会概念首先意味着一种外在于个体并具有结构性和强制性特征的“社会事实”(这是社会学奠基者涂尔干赋予这门学科的基本属性),个体的价值主要体现为在特定的社会中扮演特定角色、发挥特定功能。社会史家关注的则往往是社会中的人,个人与社会(以及社会中的群体)很难进行实质性的区分。在一般意义上,社会史家对于社会具有客观性和强制性并无不同意见(历史学家所谓的“历史事实”显然具有和“社会事实”相似的特性,或者可以将其视为“过去的社会事实”),但在实际研究中往往会强调个体的独立性和社会与个体的一致性,而不会过分执着于社会与个人之间的二元区分和对立。
进一步,李里峰教授比较了历史社会学和社会史对于历史/时间的不同理解。历史社会学虽然以过去时代的社会和政治现象作为研究对象,其学术旨趣却和关注当下的社会学家别无二致,主要是为了回答现代化/现代性何以和如何发生的问题。对于历史社会学家来说,历史/时间维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与现代社会/现代性之间的密切关联,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时间首先是因果链条中的时间:一方面,要到过去的时间中去寻找现代社会的起源(宏观因果机制);另一方面,重大社会变迁何以发生或何以如此发生(微观因果机制)也需要用特定的时机来解释。而对于社会史家来说,时间则具有全然不同的意义。在社会史家那里,时间的意义不仅在于将眼光投向过去,还在于过去是绵延的而不是断裂的,是一条河流而不是一道峡谷。
最后,李里峰教授进行了总结,一言以蔽之,社会学与历史学要相互借鉴,又要各司其职;历史社会学与社会史应该相得益彰,而无法相互替代。李教授期待历史学和社会学能在“和而不同”的基础上,为人类知识探索带来更多的灵感。
在本次讲座结束后,与会师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并以热烈的掌声感谢李里峰教授为众师生带来的精彩讲座。

(《河海社会学》(学生版)编辑部 吴晓璐供稿)